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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元市供排水(集团)有限公司电子发票系统建设项目
时间:2019-03-06 浏览次数:

比选公告

1. 比选条件

广元市供排水(集团)有限公司拟通过比选方式确定设备供应商对电子发票系统建设项目进行建设,现诚邀符合资格条件的潜在申请人参与本项目的比选。

2. 项目概况

2.1比选人(项目业主):广元市供排水(集团)有限公司

2.2项目名称:广元市供排水(集团)有限公司电子发票系统建设项目

2.3建设内容:通过购买软件以及硬件设备搭建多税号电子发票系统。该电子发票系统需满足4至20个税号的电子发票开具功能;与我公司原营业收费系统、微信公众号平台对接,并接入第三方电子发票平台以实现发票查询、生成、下载、打印等功能。

2.4建设资金:项目总预算41万元

2.5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1. 计划工期:45日历天
  2. 比选申请人资格要求

4.1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4.2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4.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4.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5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4.6参加本次投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4.7本次比选不接受联合体。

5. 比选文件的获取

比选文件自2019年3月7日至2019年3月11日上午09:00-12:00下午14:30- 17:30(北京时间)在广元市蜀门北路一段永隆城市绿洲B栋一层A-1(地址)现场购买,比选文件售价:人民币200元/份(比选文件售后不退, 比选申请人资格不能转让)。购买比选文件时,比选申请人需提供公司介绍信及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并加盖比选申请人公章(鲜章)。

6. 递交比选申请文件截止时间和比选时间

6.1递交比选申请文件截止时间和比选时间为2019年3月12日下午15:00点,地点为广元市利州区利州西路一段87号(财神楼)广元市供排水(集团)有限公司会议室。

6.2比选评审时间:2019年3月12日下午15:00点,地点为广元市利州区利州西路一段87号(财神楼)广元市供排水(集团)有限公司会议室。比选申请人不得相互串通报价,不得损害比选人和其他比选申请人的合法权益;不得以他人名义申请比选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进行比选,一经发现有相互串通报价行为,评审组有权终止比选并重新组织比选活动。

6.3逾期送达或密封标注不符合比选文件规定的比选申请文件恕不接受。本次比选不接受邮寄的比选申请文件。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比选公告在广元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http://gzw.cngy.gov.cn/)广元市供排水(集团)有限公司(http://www.gywater.com.cn/官网上以公告形式发布。

8. 联系方式

比选人:广元市供排水(集团)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广元市利州区利州西路一段87号(财神楼)二楼综合部

联系人:张先生    联系电话:18781280820   

比选代理机构:四川拓建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广元市蜀门北路一段永隆城市绿洲B栋一层A-1

联系人:陈先生       联系电话:15284111505   

                  

四川拓建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19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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